今天是:
赣州市两年内确定创建40个左右市级特色小镇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9日 阅读: 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色小镇创建培育工作,并明确了我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发展目标、总体要求、组织申报、政策措施、组织保障等内容。这意味着,未来赣州特色小镇的队伍会越来越大。 两年内确定创建40个左右市级特色小镇 特色小镇主要指以某种产业为特色,既有城市功能,又有乡村风貌,大小适宜的人口聚集区,主要包括以传统行政区划为单元的建制镇和不同于行政建制镇、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两种形态。特色小镇建设是“十三五”时期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列入了我市新型城镇化攻坚战重点建设项目。 在特色小镇的申报中,我市将在2017年、2018年的3月底前分两批组织集中申报,两年合计确定公布40个左右市级特色小镇(含建制镇和不同于建制镇、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创建名单,按照全面提升小城镇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的要求进行培育打造。到2020年,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社区功能完善、示范效应明显的特色小镇,全市共创建40个左右市级以上特色小镇,力争创建10个至12个省级、3个至5个国家级特色小镇。 截至目前,我市已召开全市特色小镇建设工作布置会,今年每个县(市、区)争取启动至少一个特色小镇建设,组织了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当前全市拟报创建市级特色小镇已达44个,其中18个已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或签订为招商引资项目。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特色小镇 在各地培育创建特色小镇中,《意见》提出要重点围绕打造优势产业、提升设施水平、传承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境和完善体制机制等五个方面,精准定位产业,合理规划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 在特色小镇的建设上,特色小镇规划控制范围一般在5平方公里左右,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可适当放宽,建设用地面积一般在1至3平方公里以内;鼓励有条件的特色小镇按照3A级以上景区标准规划建设特色旅游景区。各地培育创建特色小镇要突出产业特色,聚焦我市新能源汽车、稀土钨新材料、现代家居、生物制药、现代物流、信息经济、教育科研、文化创意、休闲旅游、健康养老、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产业,注重发展绿色生态农业,要努力实现每个细分产业规划建设一个特色小镇,并根据每个特色小镇功能定位实行分类指导和创建。 《意见》提出,每个特色小镇都要谋划一批新的建设项目。其中,市级特色小镇原则上3年内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左右,省级特色小镇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左右,国家级特色小镇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左右,以上投资额均不含住宅和商业综合体项目投资。在运作模式上,《意见》鼓励充分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特色小镇建设,投资主体可以是国有投资公司、民营企业或混合所有制企业,并以企业为主推进项目建设。 入选特色小镇创建可获财政奖补 经审核纳入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的特色小镇,《意见》明确将给予土地支持、财税支持、金融支持、人才引进、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政策优惠。 其中,在财税支持政策上,入选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特色小镇名单后,市财政每年按每个国家级、省级、市级特色小镇分别安排1000万元、800万元、200万元的奖补资金,对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奖补,专项用于特色小镇前期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可针对特色小镇建设制定规费减免政策,减免特色小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在财税支持方面,积极协调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通过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模式,对特色小镇和相关企业给予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低息融资支持,鼓励引导其他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加强与中国开发性金融促进会的合作,用好中 国特色小镇投资基金;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债券、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参与特色小镇建设投资。 此外,《意见》还提出创建特色小镇引进的各类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按相关政策由受益财政给予奖补和住房补贴,其管理、技术、资金、项目和科技成果作为生产要素可参与分配,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创办企业的,可按不高于注册资本70%作价入股,增资时技术成果入股投资比例不作限制。列入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列为市重点工程项目进行调度,可以重点支持提供绿色审批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