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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行政许可办理指南(拆迁安置类)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09日 阅读:
龙南县县城规划区拆迁安置户“两证联办”一次性告知
一、办事流程 拆迁安置户持《拆迁协议》到县拆迁办领取并填写拆迁安置类《建设用地规划申请书》和《建设工程规划申请书》,县拆迁办出具《办证告知函》后由拆迁安置户持所需提交材料到行政大厅建设局窗口申请办理“两证” ——县建设局行政审批股审查相关材料——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退回)。
二、所需提交申请材料 (1)填写规范的拆迁安置类《建设用地规划申请书》和《建设工程规划申请书》(空白表在县房征办领取); (2)县房征办出具的《办证告知函》(盖县房征办公章); (3)与原件相符的《拆迁协议》复印件(核对原件); (4)已审定的建筑施工图纸; (5)对于土地安置超标或其他原因导致多年未办证的拆安户已列入我县拆迁安置历史遗留办证问题范畴,该类人员的办证于每星期二到县房征办(老武装部边上)进行合署办公办理。
三、办结时限:法定时限35个工作日 单位承诺办结时限:大厅受理后10个工作日完成(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公示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