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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行政许可办理指南(公共建筑类)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18日 阅读: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次性告知
一、适用项目对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批准、核准或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二、办事流程 建设单位持所需提交材料到行政大厅建设局窗口申请办理——县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审查相关材料——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受理——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退回)。 三、所需提交申请材料 (一)填写规范的《龙南县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空白表在县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领取或在龙南县建设局网上下载)。 (二)划拨土地的批文或项目批准文件。 (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或规划条件(依项目批准文件向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申办,市政建设工程除外)和项目拟选位置地形图,用实线标注拟建建设用地的四至界线及角点坐标,并加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公章,地形图应提交电子文档。 (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意向性意见或者土地权属证明(限在自有土地权属范围内申请建设的工程项目)。 (五)有关支持性文件: 1、属于审批制投资管理的建设项目,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属于核准制投资管理的建设项目,提交核准机关的告知意见或者准予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 2、项目涉及其他行业管理要求的,提交专业主管部门(如矿产、环保、水利、交通、文物、风景区、军事及其他特殊行业等)的支持性文件; 3、环境影响评估文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以及相关备案文件; (六)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单位承诺办结时限:大厅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公示时间)。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次性告知
一、办事流程 建设单位持所需提交材料到行政大厅建设局窗口申请办理——县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审查相关材料——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受理——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退回)。 二、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填写规范的《龙南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空白表在县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领取或在龙南县建设局网上下载)。 (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附图。 (三)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四)标有近期现状且标注有用地四界坐标的地形图两份和电子文档一份。 (五)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者其它相关文件。 (六)改建、扩建项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提供原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改建、扩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以上权利人的,提供其他权利人同意改建、扩建的相关证明文件。 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单位承诺办结时限:大厅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不含法定节假日和7天公示期)。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次性告知
一、办事流程 建设单位持所需提交材料到行政大厅建设局窗口申请办理——县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审查相关材料——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受理——在规定时间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定位放线通知单、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申请表、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退回)。 二、所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填写规范的《龙南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空白表在县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领取或在龙南县建设局网上下载)。 (二)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三)经审定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文本(加盖县建设局备案章)和建筑施工图、图审报告以及电子文档。 (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及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或土地使用权证。 (五)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 (六)施工现场已按行业规定要求张挂规划公示牌。 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单位承诺办结时限:大厅受理后10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公示时间)。 |